教师岗位设置最新方案范文 教师岗位设置最新方案怎么写

教师岗位设置最新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 构造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 2:4:4;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 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 间比例为 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 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 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 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 消化解决。 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 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 考核工 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 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 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 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根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 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 为根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 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 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根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 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根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根本条件, 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依据编办核实的人员编制数,要对岗位进行设置,一般技术岗位控制在7O%,管理岗控制在25%,工勤岗位5%。设置的方案要报编办批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谁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也称岗位编制)实施方案由当地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地(省、市、县)的人口、社会与经济计划发展需求设置编制。包括人员数量、建制规格(处级、副处级、科级),领导人数及管理人员数量,隶属哪个业务或党委、行政部门管理等内容。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

教师岗位级别设置方案

1、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2、正高级教师: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4、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首席乡村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现将《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22日

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构建我省乡村教育智力高地,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引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乡村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支持他们大胆探索,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鼓励他们成长为当地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打通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攀升体系“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充分发挥他们作为“乡村教育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十四五”期间,按照全省乡镇全覆盖的目标,力争全省每个乡镇都设立1-2名首席教师岗位,全省共遴选3000名左右乡村首席教师,建立3000个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采取“1+10+100”的模式,即1名乡村首席教师协同指导10名乡村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100名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乡村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岗位设置要求

  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各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各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在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各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9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

  三、岗位条件和职责

  (一)设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师德师风高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3.育人成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业务知识扎实,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能力突出、教学质量高,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生。

  4.教研能力突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发符合当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校本课程等方面进行过有益探索,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5.组织能力较强。积极组织教研活动,主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具有丰富的教学团队组织经验和较强带动能力。

  6.获得过省辖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等荣誉的优先。

  7.原则上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特别优秀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并具有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也可申报。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2.参与所在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组建首席教师工作室,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把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成所在地教师发展共同体。

  4.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引领、带动本乡镇或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遴选与聘任程序

  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遴选与聘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进行,顺序展开。

  (一)公布岗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首席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并公布当年可竞聘的首席教师岗位控制数、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等。

  (二)个人申报。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并提供反映本人师德、教学、科研水平及业绩的有关材料。

  (三)县级评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师德考核、业绩能力评估等,确定当年拟聘任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各县应于每年8月底前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省辖市教育局。

  (四)市级审核。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首席教师设置与选聘工作方案、拟聘任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公示,于每年9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五)省级复审。省教育厅对各地上报的首席教师岗位人选进行复审,公示后确定人选备案,省教育厅将面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向受聘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颁发统一设计的聘用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成长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首席教师及其成员纳入我省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并将其作为各级名师的重点培养对象,为其个人成长和梯级攀升、建设工作室帮带当地青年教师提供支持。要在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为首席教师配备双导师,既有“高校教师”理论指导,又有“中原名师”“特级教师”等教科研实践专家团队,支持首席教师专业发展。要支持以首席教师岗位工作室为核心,成立乡镇区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通过构建“线上线下”研修双平台,加快提升首席教师教科研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实践型乡村教育名家。

  (二)经费保障。省级设立乡村首席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对发挥突出作用的首席教师工作室,给予工作室建设奖补经费。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安排经费,用于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和首席教师聘期内的生活交通等补助,指导支持设岗学校为首席教师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解决好办公场所与信息化办公设备问题,保障好首席教师的工作生活。

  (三)政策激励。对于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好的市县,教育厅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资源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受聘的首席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在各级名师及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评选、乡村教师优质课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副高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县城(含城关镇)选聘的首席教师,到乡镇开展工作的,可视同参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分管教师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人事处、基础教研室、教育报刊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各级责任。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的统筹指导。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实施工作,审核各县(市、区)实施方案和拟聘任人选,加强过程指导和检查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发布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设置具体条件、控制性数量、遴选聘任程序等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遴选、聘用、监管、考核等工作,支持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和乡村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即设岗学校),落实各项激励措施。设岗学校负责首席教师日常管理,适当减少并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

  (三)分步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基层学校需求,统筹兼顾地域学情,不同学段等情况,可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但要确保“十四五”期间辖区内所有乡(镇)实现首席教师岗位全覆盖。实施过程中,各地可探索设立学前阶段首席教师岗位。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过程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对于各种形式的舞弊违纪现象要坚决从严查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学年度考核,并指导首席教师任职学校建立首席教师发展档案。要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对于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停止聘期。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学校要加强对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工作的宣传,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申报。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设置情况报送教师教育处。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一、技术岗位设置原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行业标准和《单位职业资格培训管理规定》的规定;
2、根据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确定需要符合的职业资格是一级技术工4、微信开发师、三级技术工2、微信维护员,及相关其它职种的职业资格;
3、单位需要设置的技术岗位数量应符合正常生产和经营状况;
4、岗位设置应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分类要求,并落实《单位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制度》和《单位职业资格认定管理程序》;
5、岗位设置应注重职业资格的高素质化要求,以及成本有效性的考虑;
6、岗位设置应结合当前和预期发展趋势,科学统筹安排,以满足企业发展和经营需要;
7、遇到特殊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增加相关岗位数量;
8、企业内职工技能水平不到位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培养技能合格职工,加快技术岗位定编和转正;
9、单位职称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1、依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制定技术岗位定编年度计划;
2、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职工技能评估及职业资格认定,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职工;
3、明确技术岗位定编数量;
4、开展定期的技能考核和职业资格认定,完善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系统;
5、定期发布技术岗位定编信息,新增或减少的岗位应经董事会批准;
6、定期对技术岗位设置进行审计,调整技术岗位设置规范及管理办法;
7、加强岗位信息的跟踪管理;
8、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职称评定。

岗位设置管理细则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岗位结构设置:明确的组织职务架构——竞争性的等级体系,指明每个岗位的内部关系,以实现有效的领导与管理。
(2) 岗位职责设定:为每个岗位设定具体的职责,以指明员工在组织内的工作职责。
(3) 岗位要求设定:岗位要求包括岗位具备的特定的技能或能力要求以及相关的绩效考核标准。
(4) 岗位登记:对每个岗位进行统一的登记,注明要求与现实情况之间的矛盾,以实现有效的人力资源调整、招聘与任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农业行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农业行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应包括:

1、尽量减少农业部门的机构设置;

2、完善农业部门的岗位设置规划;

3、根据农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农业岗位的职能范围和职责权限;

4、根据农业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分工细化方案。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是学校公开招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正高级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素养,在教育教学和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突出,能力卓越;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研究和推广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本地本学科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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