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内容是未签劳动合同时的离职流程及注意事项,结合法律条款和实务操作整理:
一、离职基本流程
1. 提前书面通知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口头或书面均可,但建议书面留存证据)。
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信(明确离职梦想、日期),通过邮寄或直接交付(建议保留签收记录)。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8条)。
2. 职业交接
移交职业文件、设备、项目进展等,确保连续性。
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3. 结算权益
要求结清工资、加班费、奖金等报酬;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出具离职证明,否则可要求赔偿(如影响新职业入职)。
二、未签合同的独特权益主张
1. 双倍工资赔偿
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时效: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1年内申请仲裁(从离职之日起算更有利)。
2. 经济补偿金
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欠薪、未缴社保)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职业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双倍经济赔偿金(职业5年可获10个月工资)。
3. 补缴社保
即使未签合同,用人单位仍需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三、注意事项
1. 证据留存
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职业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若口头辞职,建议通过录音、短信等方式固定通知证据。
2. 仲裁与诉讼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权益,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结局可向法院起诉。
案例参考:法院支持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以实际工资(含提成、奖金)为计算基数,而非仅基本工资。
3. 协议签署风险
签署离职协议时,若条款包含“放弃一切权利”等内容,可能影响后续索赔(需确认协议未涵盖未签合同赔偿)。
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82条:用人单位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为1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独特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离职时,需按法定程序通知用人单位,并积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建议通过书面通知、保存证据、及时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利。若需进一步操作指导,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12333)或专业律师。